• 加载中...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扫一扫
新疆高校

经济与贸易学院与自治区党委农办签订合作协议

时间:2016年10月03日 信息来源:新疆农业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9月29日,为积极探索学院与自治区党政业务部门协同发展的新型合作模式,推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课题研究、决策咨询、人才培养等全方位、深层次合作。经济与贸易学院院长刘维忠和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甘昶春代表双方在自治区党委农办签署了合作协议。

 



  自治区党委农办副主任秦中春、王平生、副巡视员刘稀栋、相关处室负责人,经贸学院副院长余国新及师生代表出席仪式,仪式由自治区党委农办副主任聂新主持。

 

  会上,甘昶春主任充分肯定了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扎实基础和优势,高度赞扬了学院长期以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各方面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他指出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双方加强研究合作,为决策咨询服务见实效出实招。同时,他提出了今后双方合作的重点领域与方向,并表示对建立长期、全面的深度合作关系充满期待。

 

  刘维忠院长指出,双方合作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农办对经贸学院的充分信任与支持,表示要充分利用学科专业与人才优势,结合自治区三农工作发展的重大需求,加大对相关研究的支持力度,加强与自治区党委农办在农村经济社会改革、农业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实质性地推进合作进程,真正使合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根据协议,双方本着立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遵循“发挥优势、资源互补、互利双赢、共谋发展”原则,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推动经贸学院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提升双方的政策研究工作水平。双方将围绕自治区“三农”工作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点题式课题合作和决策咨询研究,共同开展科研项目研究,联合培养研究生。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发挥经贸学院在学科领域的优势,为推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构建更加科学的政策研究体系贡献力量,同时,也为学院提升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教学质量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实践平台。

  

[ 责任编辑:赵晓露 审核:刘春海 ]
上一篇:校领导看望慰问支农劳动师生
下一篇:我校代表队获第二届新疆网络攻防大赛冠军
(作者:佚名 编辑:新疆农业大学)

我有话说

新文章

门文章